中医辨正施治的实质及临床运用

年代:未知
医家:张秀亭
开本:16开
来源:大连市中医医院
印刷:铅印
向下滑动开始阅读
0积分 直接购买
开通会员
收 藏
分 享
一、辨证施治的实质祖国医学在长期与疾病斗争的过程中,经过反复地临床实践,总结出一套具体独特地临床工作的理论体系,确立了辨证施治。它是中医诊断与治疗疾病的基本法则,也是中医理法方药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。辨证:就是如何认识疾病,分析疾病,掌握疾病,辨别证象。进而根据中医的治疗原则,整体地确定治疗方法,解决疾病,这就是施治。中医认为“证”与“症”、“病”王者概念不同,但其关系又不可分割。“证”就是综合分析患者发病情况,包括临床表现在内的各种证据,并从而据此作出诊断与治疗。“症”是疾病的临床表现和体征。“病”是对疾病诊断的总称。中医诊病或记载病案,一般都是记述一系列症状之后,经过分析,得出一个结论:脾虚、或胃寒、肾虚、阴虚阳亢、肝经湿热、气滞血瘀以及风、火、痰、湿……,都是辨证的结果,也是所要辨的“证”。如“头痛”其致病的病因不同,有外感六淫、内伤七情等。临床所见症状不一样,辨证有:风热、风寒、血瘀、血虚、痰浊、阴虚阳亢等。在施治则分为:疏散风热、疏散风寒、活血散瘀、养血柔肝、和中化痰、滋阴潜阳等。又如在同一疾病发展的各个阶段,可以出现不同的“证”,而在许多不同的疾病发展一定阶段,则可出现同一的“证”。就肺脏的疾病来看,可以出现不同的阴虚、气虚、或阴虚火旺、木火刑金等症状,治疗上就有着不同的滋肺阴补肺气、滋阴清肺、佐金平木等法,这就是“同病异治”。而咳血、崩漏、消渴病及各种温热病后期则可以出现同一的阴虚内热症状,治疗上就有着相同的滋阴清热法,即“异病同治”。由此可见,中医治疗疾病,不是“头痛医头”、“脚痛治脚”,而是辨证求因,审因论治,这就是辨证施治的实质。二、辨证施治的规律和方法辨证施治的规律与方法,就是根据祖国医学的基本理论——阴阳五行、脏腑经络、病因病机等为诊断疾病的基础。以八纲、气血津液、脏腑经络、六经、卫气营血、三焦等辨证做为辨证施治的准绳。八纲辨证是各种辨证的总纲;六经、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,主要用于外感温热病;脏腑辨证为辨证核心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“善诊者,察色按脉,先别阴阳。”《医门法律》说:“凡治病不明脏腑经络,开口动手便错”。唐容川说:“脏腑各有主气,各有经脉……业医不知脏腑,则病原莫辨,用药无方。”所以在辨证时,都要谨察阴阳,追究何脏何腑的偏盛或偏衰?何经的太过或不及?施治时,调整阴阳、脏腑经络的盛衰。三、以四诊八纲为纲来辨证施治,拟定理法方药临床工作中要运用四诊八纲的诊断,对于病人复杂的症状进行分析,探讨病因病机,判断为某种疾病的性质(属阴、属阳、属寒、属热),病因(外感六淫、内伤七情),病变部位的深浅(在表在里、卫气营血、脏腑经络)病情的程度和机体的机能状态(实证、虚证、邪正盛衰)等情况,解决中医辨证、立法、方药的三大关键。四诊搜集的资料是否重点恰当,是否切合病情,与辨证施治能否准确有密切关系,是很重要的一环。临床每当听取病人主诉和了解到一般的病情时,就要从现实症状出发,抓住重点。如问诊是不是按着祖国医学中“十问”去进行呢?在临床上要根据不同的病情来决定,要有全面地系统性,还要有灵活地机动性。在问诊的时候,心中要有打算,就是为什么要这样问?这样问目的是什么?心中必须明确,应避免带暗示性的提问。以头痛为例。患者自诉头痛,那么就应问其发病的诱因(外感六淫、内伤七情、外伤),头痛的性质(畏风、沉重、眩晕、胀裂、刺痛等)、时间(朝痛暮止还是暮痛朝止、突然痛或久痛)、部位(前额痛还是后项痛、崩顶痛还是两偶痛,及治疗经过等与病情有关的情况。切诊应从脉象其深浅、速率、节律、强弱、形态的变化测知内脏气血的盛衰和邪正的消长等情况。如以浮沉分表里,迟数分寒热,滑涩分脏腑气血的情况,虚实有邪正的盛衰。对每种疾病之脉,掌握其这一点,原则性就不会错。望诊、闻诊也是如此。从望诊观察患者的神气、色泽、形态、舌象;从闻诊辨别患者的声音、气味及呼吸变化。四诊结合运用,并尽能参考一些现代医学的检查方法,对病人反映出来的各种症状进行全面地详细地诊察,以八纲进行综合分析,辨别病症的性质。一般在外感病时要抓住表里寒热。六经辨证,太阳病证是表,阳明病证为里,少阳病证为半表半里;三阳病证为表,三阴病证为里。卫气营血辨证,卫气分主表,营血分属里。首先表里要清楚,进而分寒热。在立法方药上,在表者先解之表;在里者则清其里。“寒者热之”,“热者寒之”。在内伤病时则以虚实寒热为主。先分虚实是重要的,“邪气盛则实”,“精气夺则虚”。治疗上“虚者补之”,“实者泻之”。但是在病情发展到严重阶段,“热极生寒”、“寒极生热”、“重阴必阳”、“重阳必阴”、“大实有赢状”、“至虚有盛候”,出现真热假寒、真寒假热、上盛下虚、虚实夹杂等明阴阴阳疑似,寒热虚实的参合更迭,最难辨别。明代着名医学家李时珍说:“上工欲会其全,即非四诊不可”。四诊合参,色脉、脉证对照(必要时亦可“舍脉从症”或“舍症从脉”),八纲为纲,细致地观察正邪盛衰的情况,区别标本轻重缓急的关系,就可以正确地处理疾病,拟定出理法方药来。“理”是根据四诊八纲和各种辨证所了解的病情作出总的诊断;“法”是根据诊断,遵循治疗原则,确定治疗方法;“方药”是从理法的结论,制方用药。这就是临床上运用辨证施治的全过程。其中有理论、有法则,联系到方剂和中药学的知识。它们是密切联系的,有理法、无方药不行。用药要重视治法,应从症状一一用药,还要灵活,不能死板。药必对症,用必适量,视其病情的程度,因人因时因地制宜。有方药,无理法也不行,不可缺一,缺少任何一项便不可能正确地诊治疾病。综上几个方面,还很不完善。总而言之,在临床上怎样进行辨证施治?拟定理法方药,是医者中医理论技术水平在临床工作中的具体体现。孙思邈云:“学者必须博极医源,精勤不倦”。如能正确地辨证施治,只有在临床工作中反复地摸索规律,总结经验,循序渐进。
图片正文
已跳转到上次的浏览位置,重新阅读请点击此处
Loading...
已阅读完所有内容
下一页
目录
目录
目录
购买服务

共计 241页
0积分 直接购买
积分余额:0
一次购买永久阅读
开通会员免费阅读
开通会员
`
不少于6个字,最多200字 评论
查看更多评论
请打开微信扫一扫,手机右上角分享
微信分享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