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证

年代:未知
医家:
开本:32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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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曰:“中焦受气取汁,变化而赤,谓之血。”出于中焦,而主于心,故五脏各有守经之血,而六腑则无矣。其散于脉内者,随冲任二经,遍行经络。散在脉外者,充溢于肌腠皮毛之间。凡吐血衄血,牙龈齿缝出血,散在经络之血,涌而上决者也。近人谓巨口失红,及牙龈缝出血者为胃血。此说误人不浅。盖胃为外腑,职司出纳,为水谷蓄泄之区,其中并无一点一丝之血夹杂内中,即牙宣出血一症,亦不过胃热炽甚,肉不附骨,故血热而上涌。其牙不宣而血者,乃阴竭于下,阳亢于上,龙雷之火,冲激胃络,钱氏所谓骨漏是也。恙起于一月之前,齿缝出血,牙并不宣,多则血流盈盏。昼夜十余作,发时面赤目赤,烦扰不安。近虽小愈而漏不已。脉本六阳,刻下见症在胃,而所以致病,实由肝肾。急宜珍珠母丸,合玉女煎加减,俾龙得下潜,然后阳明方有宁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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